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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联亿美纠纷出现第三者 软件著作权成案件关键

更新时间: 2005-12-05 00:00:00来源: 粤嵌教育浏览量:3009

亿美与中联的80万元短信案出现新进展。一如此前曾有分析所言,此案中“双方可能有尚未公开的隐情,争端远不止公开的那么简单”。案件“第三者”--软件开发人罗心暖的现身,把此案的焦点集中到软件著作权纠纷上面。中联软通总经理王世成称,由于案件复杂,原定11月中旬出来的仲裁裁决被拖延一个月。

  软件著作权之争

  12月1日,在亿美软通记者会召开的一个月之后,中联软通也在北京召集媒体,并为案件引出一位关键人物罗心暖。据了解,罗心暖参与了亿美“满意通V2.0”软件和“中联软通V3.3”软件的开发工作。

  中联董事长赵华华称,“满意通V2.0”是亿美委托罗心暖进行开发的,而罗心暖与亿美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,亿美公司对软件只享有使用权,而不享有著作权,因而亿美无权指责中联侵权。她补充说到,中联公司所推出的“中联软通V3.3”也是委托罗心暖进行开发的,并且通过合同约定,罗心暖将该软件的著作权转让给了中联。

  作为第三方的罗心暖也在向法院寻求著作权保护。作为自己主张著作权的证据,他提交了亿美公司与其签订的“满意通V2.0”委托开发合同,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才是“满意通V2.0”的著作人。

  亿美今天向PConline发来声明称,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才是“满意通2.0软件”的著作权人。中联软通在明知罗心暖对亿美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,以不正当手段委托罗心暖利用“满意通2.0软件”源代码开发软件。

  目前三方各执一词,确权须等法院的终定论。

  案件回放

  今年7月19日,北京中联软通科技有限公司声称数百家客户、共计80余万元短信预付款一夜之间竟全部为零,矛头直指负责开发“满意通”软件并提供网络服务器的亿美软通公司。

  8月8日,中联软通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,要求亿美软通赔偿并退还中联软通公司83万元。

  9月16日,亿美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之诉,亿美向中联提出了260万的赔偿,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。亿美称此案已经正式立案。

  10月13日,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并由执行办于10月14日对中联软通公司进行了证据保全。

  11月1日,亿美软通在北京召开小型记者会,称“中联软通不断利用骗取的证据蒙蔽媒体,误导大众”,并表示在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取证后已掌握到“让人震惊”证据。

  11月2日,中联软通向媒体发布了“中联软通关于八十万短信款归零事件的说明”,称亿美“公然欺骗、歪曲事实、颠倒黑白”。

  12月1日,中联软通在北京召开小型记者会,“第三者”罗心暖现身,中联称亿美并非软件所有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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